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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市国税局探索政府采购内网工作流管理

  近年来,牢牢把握服务科学发展、共建和谐税收工作主题,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规章制度,坚持服务税收大局、服务基层一线,近三年来每年政府采购金额约6500万元,市本级完成政府采购约4500万元,资金节约率约12%。同时,注重探索政府采购新方法、新形式,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。

  政府采购工作是权力风险点比较集中的区域,具体表现在社会关注比较多、廉政风险比较高、影响程度比较大。青岛市国税局针对市局机关本级公开招标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,根据集中采购部门-政府采购工作组-政府采购领导小组“三位一体”的工作运行机制,结合内控机制建设,积极争取主动,在理清采购岗位职责、工作规程、业务流程的基础上,认真评估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,找出风险点,认定风险等级,制定防控措施。按照审核审批、采购执行、合同管理以及后期评价等步骤和环节,开发运行了“市局机关政府采购内网工作流管理系统”,该系统的上线运行,加强了对采购项目的审核审批管理,提高了效率,实现了采购审批、审核管理的信息化、标准化、痕迹化管理,进一步规范了采购程序,有效地防范了采购风险,加强了内控管理。

  青岛市国税局“市局机关政府采购内网工作流管理系统”于2011年开始筹划建设,在市局办公室的大力协助下,委托市局机关内网开发单位进行开发,经过不断完善,于2012年正式运行。截至目前,通过“综合查询”功能统计到共有162个采购项目通过该系统运转,平均每年约50个。以“2014年路德公寓旧址保养工程”为例,每个项目的发起,由发起部门将相关局长办公会材料、立项申请、论证报告、预算资料等扫描后上传管理系统,采购部门受理后,牵头组织召开采购小组会,形成采购意见,由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成员进行网上审批,然后进入采购程序,采购结果公布后,再由领导小组成员网上审定,确认最终结果。每个采购项目,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成员需签批意见两次。

  青岛市国税局“市局机关政府采购内网工作流管理系统”开发应用后,取得明显效果。一是业务流程得到固化,各环节实现痕迹化管理。依据“市局机关政府采购内网工作流管理系统”预先设定的工作流程,每个采购项目从项目立项、采购小组工作会议、领导小组审批、合同审核、资金支付等环节全部实现网上审批流转,每一个步骤均做到有迹可循、有据可依,真正做到了痕迹化、信息化、科学化管理,保证了政府采购工作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。二是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形成,采购工作效率得到有效提高。该系统将事后结果控制向事前计划和事中监控转移,可性比较强且有明显的正向效应,市局政府采购工作形成以财务管理处牵头、多部门协作、全局联动参与、全程监控的良好局面。比如在审核流转环节、采购合同的签订环节、资金支付环节,涉及采购、技术以及使用部门等多个部门,在采购过程中由各责任部门分头进行审核,然后在《合同审核登记表》、《资金支付通知书》上签署意见,既节省了审核时间,又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,对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具有较强的实际作用和实用价值。